1.外籍人士以“移民意图”获得绿卡后,应注意保持“移民意图”的持续性。根据美国移民法的规定,永久居民离境超过六个月,以及在未持回美证(Reentry Permit)的情况下离境超过一年,移民局很可能会认定外籍人士有放弃永久居民身份而撤销绿卡;
2. 外籍人士拿到绿卡后,可永久地在美居住、学习和工作。但永久居民仍是外籍人士,持本国护照和国籍,改变的只是其在美居留身份,因此绿卡持有人应保持护照至少六个月的有效性;
3.美国绿卡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,通过投资移民和婚姻移民获得的绿卡有效期一般为2年,即条件式绿卡,条件式绿卡持有者应在2年期限到期前的90天内向移民局申请去除条件式,得到批准后才能保持永久居民身份,否则将失去绿卡身份;
4.作为美国的永久居民,必须向税务局纳税,若未缴税,将对将来入籍产生不利影响;
5.在美国,只有美国公民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因此,永久居民不得冒充美国公民参与选举;
6.绿卡持有人满足一定居住条件后可申请归化入籍。永久居民若满足在美国连续居住满5年(美国公民的配偶3年),且这5年内至少2.5年(美国公民的配偶1.5年)实际居住在美国,具备基本读说写英语能力及良好品行,了解美国历史和政府方面的基本知识,效忠美国宪法,可在连续居住5年届满前的90天内提交归化入籍申请。成为美国公民后,享受比永久居民更多的福利;
7.若绿卡持有人是18-25岁的男性,须到美国兵役登记局(Selected Service)进行兵役登记,否则对将来入籍会有影响;
8.永久居民可为自己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,21岁以上未婚子女申请移民,它们分别属于F-2A和F-2B类,并且都需要等待配额排期;
9.即将年满14岁的永久居民,在其十四岁生日前的30天内,应向移民局递交绿卡换新申请,已获得新的绿卡;
10.若地址改变,应及时通知移民局;
11.绿卡应随身携带,若绿卡丢失、被窃、毁坏、到期、内容错误,应及时进行绿卡换新。